赣江水域非法采砂违法运砂专项执法行动拉开帷幕

22.07.2017  00:23

为进一步加强赣江河段采砂管理,严厉打击赣江水域非法采砂、违法运砂等涉砂违法行为,7月14日,省水政监察总队下发《关于开展赣江水域非法采砂违法运砂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赣州市、吉安市、宜春市、南昌市、九江市及丰城市迅速开展赣江水域非法采砂违法运砂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采砂业主组织的超时间、超船数、超范围、超许可量等各类非法采砂行为。各地接到通知后,立即成立了专项执法行动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全省赣江水域非法采砂违法运砂专项执法行动就此拉开帷幕。专项执法行动开展一周以来,沿赣江各地对所辖采区及重点水域进行了检查,及时处置了发现的问题,涉砂举报明显减少。

赣州市:成立了赣江赣州市段非法采砂专项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并由赣州市水利局副局长担任组长;市水政监察支队负责牵头各部门,并下发了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河道堤防管理处组织海事、港航、公安等部门重点查处非法采砂违法运砂船舶;要求市汇金砂石有限公司统计辖区水域外运砂石数量,协查非法采砂及非法销售砂石行为。

吉安市:要求各县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打击行动,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有效的专项行动方案。目前,峡江、新干两县经过“7.4”案件督查整治,辖区内江面得到有效整顿。峡江、新干两县对辖区内的无证船只进行了扣押,并按规定依法进行处理,落实了集中停靠管理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同时两县均在辖区内赣江下游安装高清摄像头,加强现场监管及日常巡查工作,做到技防加人防。

宜春市:派出专项督查组对赣江樟树段河道非法采砂进行督查,并督促樟树市采砂办、水利局做好可采区现场监管和采、运砂量监督管理。樟树市迅速开始专项执法行动,并下发了《关于开展赣江、袁河河道采砂专项整治的通知》,严格控制采砂船数量、缩减采砂船作业时间,加强采区现场监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丰城市:成立了非法采砂违法运砂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组,加强了日常监管巡查,并安排专人统计丰城上游装运砂情况;目前丰城市正处于全面禁采状态,丰城水政监察大队联合多部门对无证浮吊实行集中停靠管理,并责令砂石公司配合整改,一旦发现违法船舶依照标准从重处罚。

九江市:九江市水政支队集中调度沿江、沿湖各县(市、区)开展专项执法行支。除濂溪区和彭泽县处于防汛状态外,其它各县(市、区)均加强了采区现场监管及日常巡查,本周全市累计巡查67次,出动执法力量256人次,动用执法车43次、执法艇27次。累计查获非法移动采砂船1艘(已移交星子集中停靠点)、运砂船6艘,有效打击了非法采砂、违法运砂等涉砂违法行为,辖区水域得到有效整治。

南昌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以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为契机,重点组织对赣江流域情况进行了执法巡查。针对新建区厚田乡狮子门水域群众举报有超范围、超时间开采的线索,南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立即按程序对举报情况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进入处罚程序。针对近期非法采砂事件集中在新建区和南昌县交界的朱港农场水域,南昌市水利局要求南昌、新建两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如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南昌县水政大队于7月19日对一条由鄱阳湖进入朱港农场的采砂船进行了处罚。

省水政监察总队将继续督导各地做好赣江水域非法采砂违法运砂专项执法打击工作,及时通报沿江各地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巩固专项整治效益和成果,确保赣江采砂依法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