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浙闽边区域法院建立执行工作“共同体”

21.09.2015  10:39




    江西法院网讯  9月18日下午,江西、浙江、福建三省毗邻法院执行工作协作联席会在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广丰宾馆召开,标志着赣浙闽边区域法院执行工作协作协助机制正式成立。广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鄢翔高应邀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广丰区法院院长姚文出席会议并致辞。

    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上饶市信州区、上饶县、玉山县、婺源县、铅山县、德兴市,浙江省江山市、开化县、常山县、衢州市衢江区,福建省浦城县、武夷山市等13个基层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法院未有派员参加会议,但表示同意会议决定。       

    会议明确要求建立三省边区域法院异地执行、委托执行协作协助机制,各参会人员集中讨论了如何开展对被执行人及其异地财产的委托查询、冻结、控制,当地法院对其他法院异地执行工作的人员配合、突发事件的协助处理程序等协作协助工作细节。例如,广丰区法院委托常山县法院在浙赣收费站处控制被执行人车辆、查封被执行人在浙江省的银行存款帐户等工作程序。

    根据讨论意见,会议形成了《赣浙闽三省毗邻法院执行工作协作备忘录》,明确赣浙闽边区域法院执行工作协作协助办法,决定将执行工作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化,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执行工作协作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并建立执行工作联络员制度,由各法院确定一名执行干警担任联络员,统一负责各区域法院异地执行、委托执行案件的接收、移送和管理工作,着力构建各区域法院执行工作协作协助快速通道。

    会议由广丰区法院发起并承办。鄢翔高在讲话中表示非常看好14个跨省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协作协助机制,希望各法院进而构筑全方面、多层次的对等、优质、高效合作关系,拒绝地方保护,打破“司法壁垒”,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姚文在致辞中表示,此次会议是对赣浙闽三省毗邻法院传统友谊的传承与发展,希望14个法院打造“执行工作共同体”,强化协作协助,共同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推动破解执行难题,让司法公正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