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说“走路嚣张” 男子纠集同伙持枪打伤对方

11.03.2014  23:21

  中新网宁德3月11日电 (叶茂 黄常凯)因旁人一句“你看他走路这么嚣张”,遂纠集同伙殴打并枪击对方。福建福鼎市法院11日披露,以寻衅滋事罪各判处黄某、董某有期徒刑1年,并判决2人赔偿被害人相关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8月17日23时许,黄某途经一KTV大门前的人行道路段时,因陈某一句“你看他走路这么嚣张”而心生不满,并纠集董某等人赶至该路段,对陈某及其朋友高某等人进行殴打。

  期间,董某持随身携带的仿六四式手枪向天空及高某射击,致高某左大腿下段皮肤软组织裂伤,左大腿下段股二头肌、半腱肌、半膜肌部分裂伤,胫神经部分裂伤,腘静脉破裂。经鉴定,高某的伤情属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黄某、董某伙同他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1人轻伤,情节恶劣,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黄某、董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予以从轻处罚。因黄某、董某的共同损害行为,是造成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高某受伤的直接原因,故其应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完)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