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赴赣调研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立法工作

07.06.2017  11:30

  5月24日至26日,国务院法制办孔祥清巡视员、国家卫生计生委法制司赵宁副司长一行6人赴赣调研医疗纠纷立法工作。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邱荣飞、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传美等人员陪同调研。

  调研组分别前往省医鉴办、省儿童医院、南昌市医调委以及新余市人民医院、新余市医调委等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详细了解了我省医疗纠纷立法具体情况以及实施后的成效,并结合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草案)》就当前医疗纠纷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进行了座谈讨论,广泛听取了我省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有关负责人、人民调解员、医务工作者等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医疗纠纷省级地方性法规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省为全国起了一个好头,积累了有价值的实践经验和做法,具有很高的借鉴参考价值。

  2012年我省启动了医疗纠纷地方立法工作,在广泛认证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具有江西特色的《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4年3月27日审议通过,同年5月1日起施行,成为全国首部省级地方性医疗纠纷处理法规。该《条例》实施后,我省医疗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医患关系进一步和谐,得到了张德江、孟建柱、刘延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中央综治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司法部等部委的高度评价,全国人大组织新闻采访团集中采访报道了我省医疗纠纷立法工作。国务院在2014年底启动了《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的起草工作,我省多次受邀参加起草工作座谈会,这次调研更是对我省医疗纠纷立法工作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江西省医疗纠纷调处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近期,江西省医疗纠纷调处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