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通报3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

28.01.2016  18:21

  1月27日,吉安市纪委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查处的3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进行通报。这3起案件分别是:

  万安县沙坪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邱伟春因分管单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1年至2013年,沙坪镇计生办设立账外账,违反了财经纪律,两名计生干部贪污公款,被县纪委监察局查处。邱伟春作为沙坪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对沙坪镇计生办及其工作人员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负有领导责任,万安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青原区值夏镇农业技术综合推广站站长彭艳庆因下属贪污公款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0年至2013年,彭艳庆在担任值夏镇农业技术综合推广站站长期间,没有履行好站长职责,疏于对下属的监管,致使下属四人发生贪污公款问题,在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彭艳庆作为站长负有管理不严、失职渎职的领导责任,青原区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吉州区委农工部部长刘朝军因下属公车私用问题受到责任追究。2014年9月1日晚上,吉州区委农工部司机龚某驾驶单位公车因私事外出,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刘朝军得知该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安排人员了解真实情况。此前,区委农工部公车赣D07108曾因违反该区《关于加强节假日公务车辆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未定点停放,被区纪委通报批评两次,但区委农工部对驾驶该车的司机未作任何处理。区委农工部部长刘朝军作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发生公车私用和公车节假日未定点停放的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吉州区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受到警示,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领导核心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五位一体”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要严肃问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就是渎职,都要问责。对查处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问题,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让问责成为常态、形成震慑。(吉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