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通报3起农民建房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件

27.09.2016  02:33

  近期,上饶市各地集中整治工作紧扣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从村民建房审批“难、慢、乱”现象入手,严查背后基层干部违规违纪行为。现将其中的3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铅山县虹桥乡莲塘村妇女主任祝媛珍挪用村民建房办证费问题。2013年,祝媛珍在协助乡政府收取村民建房办证相关费用过程中,挪用54320元供个人使用,导致祝某娟、刘某发、拱某平等多位村民建房手续至今未办理,引起建房户不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2016年4月1日铅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祝媛珍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铅山县太源乡国土资源所所长袁晓辉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4年3月,袁晓辉收取太源村建房户兰某荣10000元土地使用证办证费后,未帮其办理土地使用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2016年8月24日铅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袁晓辉行政记过处分。

  3、广丰区五都镇项家村党支部书记叶俭峰违规收取村民建房费用问题。2015年3月,叶俭峰未经村两委会议研究,擅自收取该村村民俞水訚建房费用5.5万元用于村里开支,并私自同意其建房。经2016年8月25日广丰区五都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叶俭峰党内警告处分。(上饶市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