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通报6起基层医保基金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13.07.2017  22:30

  近日,抚州市纪委通报了6起基层医保基金领域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分别是:

  东乡区马圩镇桥西村张雨阳工伤骗保案。2012年3月,东乡县马圩镇桥西村村民张雨阳患严重肝病病危。为此,其舅舅杨同华(桥西村主任)等人虚构张雨阳是桥西辉煌鞭炮厂职工,为其购买了职工工伤保险,四天后张雨阳病死。随后,杨同华向该县人社局申请张雨阳工伤死亡认定。县人社局副科级干部侯花香,县医保局分管副局长饶峰,在收受杨同华贿赂后,协助杨同华骗取工伤保险赔偿金46.29万元。现饶峰、侯花香已被移送司法机关,有关人员还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南城县徐家镇卫生院严重违纪案。徐家镇卫生院存在药品采购入库不验收,套取新农合资金,值班医生自开处方自领药品、虚开住院处方用药、私自截留诊费等问题。2017年6月,该院党支部书记、院长尧光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被撤销职务;副院长单哨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撤销职务;副院长周重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崇仁县市监局礼陂分局局长许志华失职失责案。该分局没有按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但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局长许志华安排人员完全抄袭另一分局检查资料上报。事后,市检查组发现该分局负责检查的3所医疗机构存在多方面违规问题。许志华因违反工作纪律,对市、县重大工作部署未严格落实,工作敷衍塞责,不履职、不作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职。

  金溪县左坊镇卫生院负责人黄庆高违规出让芦河分院经营权问题。2013年7月,黄庆高擅自与左坊镇江坊村乡村医生米建荣签订“医疗服务合作协议”,允许米建荣个人以芦河分院的名义进行住院诊疗活动,并违规给予米建荣药品零利润补助共9万元。黄庆高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免职。

  乐安县湖坪乡卫生院套取医保基金、私设小金库问题。湖坪乡卫生院存在违规收费、私设小金库、套取医保基金共计12万余元等问题。2017年6月,该院院长罗仁德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临川区抚北镇中心卫生院套取新农合资金等问题。抚北镇卫生院通过为门诊患者“挂床”住院的方式套取新农合资金28万余元;乡村卫生室私购非基药并在报销时转换成基药报销。该镇卫生院副院长李俊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院长朱飞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镇社保所副所长陈秋保受到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医保基金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日常监管职责,不断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医保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医保基金使用规范、有效、安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再监督再检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医保基金领域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切实保障医保基金政策落实到位。

  通报强调,各有关单位针对集中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端正态度,抓紧时间,认真分析,剖析原因,深刻反思,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各责任单位要以此次监督检查为契机,坚持纠建并举,建立健全预防和纠正骗取、套取医保基金以及“为官不为”等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在督查中整改、在整改中提升、在提升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确保国家城乡医保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群众看到党和政府维护群众利益的决心和成效。(抚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