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下月起对餐厨垃圾实行集中定点处置 餐馆剩菜剩饭统一收运

12.04.2014  13:02

4月11日,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新出台的《南昌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并将在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规定,餐饮单位不按要求处置餐厨垃圾,最高可罚5000元。

办法》规定,餐厨垃圾的治理,坚持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制度。对于餐厨垃圾的去向,餐饮单位应当与取得特许经营许可的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合同,并报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备案,不得将餐厨垃圾交由未经特许经营的企业和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未经特许经营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规定,餐饮单位要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存放,并按照要求设置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等污染防治设施;不得将餐厨垃圾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湖泊、沟渠、公共厕所;要建立餐厨垃圾产生台账,真实、完整记录餐厨垃圾产生数量、去向等情况。对于违反《办法》的餐饮单位,将由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照规定处以200元至5000元的罚款。

此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废弃食用油脂加工成食用油使用或者出售,禁止将餐厨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喂养畜禽。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喂养畜禽的,由农业部门责令整改,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徐崧、 记者徐明)

来源: 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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