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通报5起扶贫和移民领域腐败问题

06.01.2017  00:41

  近期, 上饶市发现和查处了一批扶贫和移民领域腐败问题,现将其中的5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玉山县仙岩镇平埂村党支部原书记胡正理在村级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问题。

  2012年6月,仙岩镇连降暴雨,玉山县扶贫和移民办下达了平埂村洋高山避灾移民搬迁项目,时任平埂村党支部书记胡正理,在未按程序征询群众意见、召开村委会议研究及公示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上报21户85人的移民名单。其中,不符合移民条件的16户64人(包括胡正理本人及其父胡某富和妹夫胡某翔等人),共违规获取移民补贴25.6万元,目前仍有9.6万元未追回。同时,胡正理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经2016年11月14日玉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正理开除党籍处分。

  婺源县溪头乡城口村村委会挪用扶贫资金问题。

  2014年,城口村委会违反规定,擅自将汪坑村小组内巷道硬化及河道清理建设项目扶贫结余资金63070元用于村委会其他支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叶敬敏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经2016年11月22日婺源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叶敬敏党内警告处分。

  上饶县铁山乡西岩村村委会挪用扶贫项目资金和“一事一议”项目资金问题。

  2015年,西岩村委会向县扶贫和移民办申报了20万元前进畈拦水坝工程项目资金,结余款85903元;向县财政局申报了东山畈水渠“一事一议”项目资金8万元,结余款25147元,均未按规定及时入账,而是用于村委会其他开支。西岩村委会妇女主任兼村报账员揭利仙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村委会主任周兴淀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2016年10月31日上饶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揭利仙、周兴淀两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村党支部书记钟芳金诫勉谈话。

  横峰县新篁办事处槎源村村委会套取扶贫项目资金问题。

  2013至2014年间,槎源村委会采取制造假工资表的方法,套取县扶贫和移民办“油茶低改”项目资金和财政下拨的“一事一议”资金共计65320元。其中,55730元用于支付项目实施中的民工工资,余款9590元用于村委会购买葛粉及餐费等开支。槎源村党支部书记饶守凉、村委会主任郑孝双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经2016年10月12日横峰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饶守凉、郑孝双两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余干县社赓镇枧头村村委会妇女主任、计生专干章荷玲优亲厚友问题。

  2012年章荷玲利用负责枧头村扶贫工作上的便利,在贫困户评定中优亲厚友,把不符合条件的亲属盛某典、章某明评定为贫困户,致使两人以贫困户身份领取移民扶贫建房补助共计10000元。经2016年10月31日社赓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章荷玲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扶贫和移民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减贫脱贫的“助推剂”,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当前正值岁末年终,是扶贫工作盘点验收、开展扶贫慰问的关键节点。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全面梳理扶贫工作进展情况,加快扶贫项目推进,合理安排扶贫资金;准确识别贫困对象,足额发放扶贫救济款物。特别是各级财政、审计、扶贫、民政等职能部门要加大扶贫项目监管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履职尽责,重点是盯住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解决,确保扶贫资金真正用在扶贫上,用在困难群众身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盯紧节点,集中发力,坚持“全面检查、一个不漏”,带着问题线索查、顺着群众意见查、突出关键人员查,严查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以权谋私等问题,通过检查村(居)两委、基层站所和执法一线,倒逼乡镇和县直部门履职尽责,促使他们管好人、用好权、办好事,着力营造基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上饶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