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通报3起扶贫领域“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23.05.2017  05:51

  近日,赣州市纪委监察局通报了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信丰县古陂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林庆福履行监管职责不力问题。经查,2016年底,林庆福在负责省级“十三五”贫困村古陂镇太平畲族村石禾场村庄整治项目建设中,以赶工期进度为由不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忽视了工程存在的隐患,导致刚建成的项目短期内就出现彩砖坪塌陷、彩砖脱落的情况,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林庆福身为负责该贫困村村庄整治工作的领导,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5月12日,信丰县纪委对林庆福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寻乌县南桥镇政府劳保所所长钟名伟脱贫攻坚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经查,2015年3月至2016年11月,钟名伟在担任南桥镇廷岭村驻村干部兼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期间,未认真履行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职责, 对扶贫政策和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掌握不够,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工作欠缺,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扶贫工作参与较少,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5月4日,寻乌县南桥镇纪委对钟名伟予以立案审查,并在全县通报。

  定南县扶贫和移民办组织落实扶贫项目计划不力问题。经查,定南县扶贫和移民办未按要求及时组织实施贫困村落实2016年度扶贫项目计划,其中,在实施天九镇樟联村太阳能路灯和自来水饮用工程项目时,对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超工期”问题督促、监管不到位。截至2017年3月20日,太阳能路灯工程未按计划完工,自来水饮用工程未按计划开工,存在慢作为问题。经定南县纪委研究,决定对县扶贫和移民办主任郭德成进行诫勉谈话;责成县扶贫和移民办分管副主任李冰和工作人员赖建欢作出书面检查。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改作风、提效率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责任担当,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切实做到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精准扶贫、脱贫攻坚战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一律严肃问责,为全市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淦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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