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通报5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23.11.2017  19:38
  近期,萍乡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统一部署,不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助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现将近期我市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安源区安源镇新正街社区主任李建清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 2007年9月,李建清的丈夫以下岗、身体较差为由,向新正街社区申请家庭享受城市居民低保,在申报信息填报中,李建清隐瞒其本人是新正街社区主任的身份,在审核表格中的居委会审查意见栏上签署意见,2007年9月至2014年7月,共违规领取低保金15234元。2017年 4月,经安源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建清党内警告处分。

   湘东区东桥镇厚田村原支部书记刘宏侵吞国家产业扶贫项目资金问题。 2015年,刘宏与他人合作虚报套取产业扶贫项目资金15万元,并从中分得12.4万元用于赌博和个人生活开支。刘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8月,经东桥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宏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芦溪县源南乡源溪村支委委员刘炳生违规套取五保户补助资金问题。 2013年,刘炳生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妻子申办五保户补助,2013年至2016年,共获得五保户补助资金11460元。刘炳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8月,经源南乡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炳生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上栗县上栗镇泉塘村党支部书记文萍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 2015年4月,文萍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在村委会没有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的情况下,违规将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胞兄列为补助对像,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00元。2017年10月,经上栗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文萍党内警告处分。

   莲花县民政局工疗站站长陈锦套取优抚资金、优亲厚友等问题。 2013年11月,陈锦利用职务之便以他人名义套取烈士子女救助、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等优抚资金共计23600元,并全部用于个人开支;2014年9月,陈锦优亲厚友,帮助他人套取优抚金4030元;2015年9月,陈锦伙同他人套取优抚资金28500元,个人从中分得9500元。2017年9月,经莲花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5起典型问题,都是基层党员干部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便利在扶贫济困工作中以权谋私,直接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挥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的基层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有序、高效开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持续传导压力、用好问责利器,切实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往深里抓、实里做,为脱贫攻坚“百日行动”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萍乡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