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实名通报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28.04.2017  22:17

  为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近日,抚州市纪委实名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东乡区粮食局调控股股长李爱祥违规领取城市低保款的问题。李爱祥明知自己是财政供养人员,不符合享受城市低保条件,但未对妻子隐瞒事实将其作为低保对象上报行为进行制止,也未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2006年6月至2016年8月违规领取城市低保款24935元。在组织调查期间,李爱祥将个人违规领取的城市低保款24935元退回区财政。东乡区纪委给予李爱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城县万坊镇东港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德明违规办理村民低保问题。2010年6月,东港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德明在村民王某珠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情况下,违规给王某珠办理低保,使得王某珠共领取低保非常补对象补助金69个月,合计7590元。南城县纪委给予李德明党内警告处分。

  南丰县桑田镇肖坊村妇女主任兼文书鄢福英套取灾后补助款问题。2014年9月,鄢福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其儿子肖某的名义虚报受灾户,违规套取灾后补助款1000元用于个人开支。南丰县纪委给予鄢福英党内警告处分,追缴其违纪款上交县财政。

  金溪县琉璃乡陀山村会计王仁忠违规享受农村低保问题。2012年3月,王仁忠以生重病为由向上级申请农村低保,在经济条件好转后还长期享受低保待遇,2014年至2016年违规领取农村低保资金共计5657元。金溪县琉璃乡纪委给予王仁忠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资金上交乡财政。

  资溪县乌石镇关刀山村党支部书记林青寿优亲厚友、挪用冬春救济款问题。2013年上半年,林青寿在明知儿子林某灿不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政策的情况下,仍在其危房改造申报资料上签字同意,导致林某灿获取上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000元。2014年至2016年,关刀山村委违规套取上级冬春救助资金共计16400元,用于支付关刀山村集体的日常开支,林青寿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资溪县纪委给予林青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广昌县千善乡文化广播员张辉违归领取危房维修资金补助问题。2016年4月,张辉位于盱江镇下湖村老家的旧房子拆除建新。2016年8月,张辉父亲以张辉的名义向盱江镇申报危房改造资金,张辉明知自己不属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在知情后未制止纠正。2016年10月,张辉收到上级拨付的危房改造资金13000元,将其用于老家建房。2017年2月,张辉将13000元违纪所得上缴到广昌县廉政账户。广昌县纪委给予张辉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保证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集中整治的重点,层层传导压力,加强查办督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领域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强化责任担当,找准职责定位,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在精准监督上下功夫,运用好“四种形态”,运用好问责“利器”,坚决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障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切实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抚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