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宜春:通报11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2.07.2017  22:11
  近日,宜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11起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分别是:

  1.高安市八景镇槐山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廖国良等5人侵占社会抚养费和粮食补贴款问题。2009年9月至2014年4月,廖国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村委会干部廖贱根、杨柳根、谢根军、谢海梅等人,共同侵占社会抚养费和国家粮食补贴款共计249779元,其中廖国良分得148460元、廖贱根分得33719元、杨柳根分得30300元、谢根军分得30300元、谢海梅分得7000元。廖国良、廖贱根、杨柳根、谢根军、谢海梅5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樟树市经楼镇杨彭村委会主任杨秋如违规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4年9月,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申报工作中,杨秋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500元。2017年3月16日,杨秋如将违纪款3500元上交经楼镇财政。杨秋如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万载县白水乡劳保、农医农保所长王如林侵占五保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问题。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期间,王如林利用代为保管白水乡老山村五保户傅桂兰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卡的便利,私自通过银行自动取款机,分五次将五保户傅桂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合计1700元取出非法占为己有。王如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靖安县罗湾乡龙岗村党支部书记王方生违规申报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罗湾乡分配给龙岗村危房改造新建农户建房指标四户。王方生在明知自己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的情况下,未经民主评议,以贫困户名义上报。2016年,王方生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00元,用于自己新房建设费用。王方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丰城市石滩镇石滩村党支部委员余水弟侵占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资金问题。2010年3月,余水弟(2011年12月,任石滩村党支部委员兼石滩村委会会计、妇女主任)帮助村民曾某某申请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2011年7月1日,曾某某获得9000元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资金。2011年7月7日,余水弟以申请住房救助需要个人支付照相等费用为由,向曾某某索取600元占为己有。余水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上高县野市乡水口村党支部书记罗义才违规套取“冬春生活救助资金”问题。2016年3月,野市乡水口村假借本村13名非困难户的名义,申请“冬春生活救助资金”,通过资金打到农户“一卡通”后,全部上缴水口村的方式,共套取资金12000元,用于村集体日常支出。罗义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上高县泗溪镇城管中队党支部书记陈国林违规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陈国林时任良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截留本村村民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共计30080元,用于本村所属的自然村建“天寿房”。陈国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铜鼓县港口乡副乡长吴济文侵占农户粮食减产补偿款问题。2012年,港口乡下坪组开展的粮食高产创建项目发生减产,县农业局给予下坪组减产农户补偿款合计3990元。2012年12月26日,吴济文到县农业局报账。2013年1月25日,县农业局将3990元减产补偿款转至吴济文账户,吴济文在扣除420元的农药款和减产农户补偿款3000元后,将剩余的570元用于个人开支。吴济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高安市黄沙岗镇枧溪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会计游小平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游小平在本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村民刘国胜、游丁英夫妇在2015年申报并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情况下,于2016年违规重复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并通过枧溪村委会审核。游小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万载县双桥镇民政所长易细牙在灾后重建救灾救济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上半年,双桥镇昌田村村民肖鲁生闲置房因大雨倒塌,2015年7月,肖鲁生、廖华香分别以贫困户名义用该栋倒塌闲置房申请灾后重建,镇民政所在没有经过深入调查和认真评审的情况下批准上报,致使肖鲁生、廖华香均建了一栋新房并分别获得灾后重建补助款11500元,合计23000元。后经调查,廖华香与肖鲁生是母子关系,两人均不是贫困户且已有住房,不属于灾后重建救灾救济补助对象和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易细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宜丰县桥西乡大畲村会计龚建如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2017年5月17日,县扶贫和移民办在对大畲村进行督查时,龚建如拒不配合督查,值班脱岗,导致对大畲村督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龚建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将各项工作要求第一时间付诸行动,紧紧盯住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在扶贫工作中吃拿卡要,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宜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