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江西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19.08.2015 09:17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广播
江西台记者彭世翔报道: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我省决定从今年9月1号开始,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其适用区域。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共分四类区域:一类区域由每月750元提高到1000元,二类区域由每月710元提高到950元,三类区域由每月670元提高到900元,四类区域由每月630元提高到850元。
这次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调整,主要是根据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在岗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同时参考最低工资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因素确定的。
本文来源: 江西新闻广播
19.08.2015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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