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茹:凝心聚力 开拓进取 在新起点上加快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

19.03.2014  15:09

  在2014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省政府副省长谢茹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加强公共卫生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凝心聚力、开拓进取,加快全省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

   坚持加强计划生育工作

  新一轮机构改革,将卫生、计生两个部门合并组建卫生计生委,我省应抓住机构整合这一有利时机,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

  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不变、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变,不因机构改革而徘徊观望,不因实施单独二孩政策而松懈和动摇。

  二是稳步推进单独两孩政策。卫生计生部门一方面加强对政策实施的监测评估,及时解决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各种情况和问题;另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讲清政策适用情形和具体规定,做好不符合政策条件群众的解释工作,不得擅自放松政策范围。

  三是完善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扎实抓好每年1-3次查环查孕工作,确保环孕检对象的参检率达到85%以上;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依法依规加大一次性征收力度,通过经济手段调节制约计划外生育行为;优化利益导向政策,对计划生育二女户和失独家庭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和经济扶助,进一步加强对“两非”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积极创造条件推广网格化管理模式。

   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

  今年,要继续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要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理的原则,边推进,边完善。

  上下联动,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抓紧研究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和具体操作办法,建立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便捷的转诊通道,加大对口支援力度,加快推进卫生信息化,切实加强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并综合运用医疗、医保、价格等手段,引导病人首诊在基层,使大多数常见病、多发病在县以下医疗机构得到有效救治;着力巩固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制度;落实乡村医生有关补助政策,创新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制度,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内增活力,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今年,我省将新增第二批改革试点县9个,选择新余市为国家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联系城市。补偿机制方面,实行预算管理,确保财政及时足额投入到位;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注重发挥医保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和制约作用;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调增部分应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治理机制方面,落实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探索建立院长任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县级政府要保证医院必要的基本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发展方面的投入,切实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外加推力,积极稳妥推进社会办医。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进一步优化区域卫生规划,明确公立医院功能定位,控制公立医院过度扩大规模,留出、留足社会办医发展空间,优先满足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需求;进一步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在机构准入、医保报销、规划用地、投资融资、税收价格等方面为社会办医提供支持;进一步引导社会办医走差异化发展道路,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等新兴健康服务业;进一步加强社会办医扶持性监管,以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提升服务水平为核心,创新监管手段,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

  省直公立医院则要严格控制新区医院建设规模,尽快主体工程开工,保证建设安全和质量;要加快“阳光医药”监察系统等信息化建设,规范诊疗行为,合理使用抗生素,推广使用适宜技术,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和重点疾病诊疗质量控制;要进一步落实便民惠民措施,优化诊疗流程,推行预约挂号、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等,切实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要加强高精尖学科队伍建设,引导医院把建设与发展的重心转移到以临床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为主题的内涵建设上来。

   着力提高大病保障水平

  当前,基本医保的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还相对较低,而一些重大疾病的医药花费巨大,一个普通家庭有人罹患重大疾病,往往很快陷入贫困,给家庭造成很大的经济和心理负担。

  一是着力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实际补偿水平,今年筹资标准提高至390元,将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保持在75%左右,今年开始,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乡级门诊补偿不设封顶线;加快推进省内跨地区直补,尽快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新农合信息系统对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跨市县、跨省直补结算,加强经办机构建设,建立并落实网络监审、现场巡查、费用公示等制度,重点加强对民营和乡村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加大对中医药的支持力度,落实参合农民在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和中医传统技术治疗的医疗费用,新农合报销比例比同等级医疗机构西医治疗提高10%;参合农民在本县中医院门诊接受中医药治疗纳入门诊统筹范围,其医药费用按40%比例补偿。

  二是建立健全大病免费救治长效机制。今年要以免费救治为抓手,整合残联负责的社区家庭康复、综治办负责的肇事肇祸患者收治管理等部门职能,建立救治、随访、康复和管理为一体的重性精神病综合防治体系;要全面推开的农村贫困家庭妇女“两癌”免费手术治疗,卫生部门前期已经开展了免费检查项目;整合计生部门的查环查孕工作,进一步扩大筛查范围,提高妇女“两癌”的早诊率。

  三是加快推进大病保险试点。2012年国家出台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指导意见,我省去年9月下发了贯彻意见,各地要加快推进这项工作,每个设区市要有不少于50%的县(市、区)开展大病保险,有条件的要实现县县全覆盖,尚未启动这项工作的设区市要在4月底前出台实施方案,出台了实施方案的设区市要在5月底前完成商业保险机构招标工作,11个设区市都要在6月底前实现大病保险补偿。

  四是强化医疗安全质量管理。各地要切实加大医疗质量管理力度,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医务人员培训,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要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依法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与处置工作,保障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各地要抓好宣传贯彻,并切实抓好实施即将颁布的《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

   继续加强公共卫生工作

  公共卫生是保障人民健康的基础工作,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一是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即要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农村留守儿童和老年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规范等的培训力度,提高服务水平;落实好高血压和糖尿病综合防治服务行动;依托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乡村医生承担,同时划拨相应的服务经费;开展“购买服务”管理模式试点,加强资金监管;二是推进血吸虫病防治达标工作,要求南昌、九江、上饶三个设区市按照签订的责任状要求,完善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层层分解落实目标责任;三是加强人感染禽流感疫情防控,即要进一步突出源头管理,切实抓好活禽交易市场“一天一清洗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休市”制度落实;加强监测资料分析研究和疫情研判,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的组织、指导、协调作用,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四是各地要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范围,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体系;要继续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加强人文关怀;要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继续办好《健康江西》电视栏目,加强健康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