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325起“群众举报”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审核

14.02.2017  16:01

  1月20日起,市交管部门开始受理交通违法行为举报。截至2月10日,已查证审核通过325起,交管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群众进行奖励。

  为受理举报,市交管部门专门在市交管局指挥中心设立了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受理中心,对来自南昌交警便民网、“乐行南昌”微信平台、热线电话的群众举报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查办。对已核实的举报信息,录入违法处理系统,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市民在举报过程中应注意,共有12项交通违法行为在举报范围内,违法行为发生地需在城区范围,不含县区。”指挥中心主任曾鸣表示,如果市民在举报过程中,存在驾驶车辆时用手机进行采集或是站在车行道上采集取证的情况,交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将不采用相关图片和视频。(杨锐 记者 钟宏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