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通报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件

14.12.2016  04:05
   12月13日,吉安市通报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件。

  峡江县就业局局长兼党支部书记卢斌峰因下属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被问责。经查,2015年5月27日,峡江县人民法院判决峡江县就业局原培训中心副主任、创业中心主任杨星火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在杨星火贪污国家社保补贴案中,2012年至2013年,卢斌峰任县就业局局长期间,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此外,卢斌峰还存在用单位公车加油卡给私车加油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6年9月20日,经峡江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卢斌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青原区井大附中校长刘六桂因学校违规收费被问责。经查,刘六桂在担任井大附中校长、党支部书记期间, 2015年井大附中以艺江南画室名义,对146人违规收取“捐资助学费”共计175.2万元。刘六桂同志身为井大附中校长和党支部书记,对井大附中违规收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16年8月10日,经青原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青原区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刘六桂党内警告处分。

  吉水县扶贫和移民办党组成员、老建办副主任周丽花、社会扶贫股股长周正梁因对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监管失职被问责。经查,2012年至2014年,周丽花、周正梁等人组成项目验收组,在对丰树陂村、老屋村省级扶贫攻坚产业化项目及坝溪村、固洲村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验收过程中,在未对项目实施真实性进行查证、未对项目工程量进行实地调查、未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甄别核实的情况下,就在项目验收单上审核签字,导致扶贫项目未按要求实施、扶贫项目资金被挪用等问题。周丽花作为县扶贫和移民办分管领导、周正梁作为经办人,未正确履行监管职责,失职失责。2016年10月14日,经吉水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周丽花、周正梁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一把手来说,从严治党责无旁贷,失职失责必将受到追责问责。以上被问责的领导干部,或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或“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有的甚至自身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管党治党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责任清单,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做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党委(党组)成员要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意识,找准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对班子集体领导负责,对所分管领域负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正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一案双查”,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以严肃的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吉安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