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通报1起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典型问题

25.05.2017  18:50
  近日,新余市纪委通报1起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具体是:

  分宜县洋江镇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袁永彬同志落实监督责任不力问题。2015年3月,洋江镇纪委收到县纪委转办的信访件,直至5月才安排进行初核。初核后,未及时将初核情况向上汇报,2015年12月才将初核情况提交镇党委班子会议研究。镇党委研究决定进行立案调查,而洋江镇纪委一直未进行立案处理。2016年2月,洋江镇党委书记接到对有关当事人的信访举报,经了解才得知镇纪委一直未进行立案调查,镇党委班子会议再次研究决定进行立案调查。直到2016年4月,洋江镇纪委依然未对信访反映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2016年5月乡镇换届,新任镇纪委书记到任之后,洋江镇纪委才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进行立案查处。袁永彬作为时任洋江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3月13日,经中共分宜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袁永彬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案件的查处,既体现了分宜县纪委坚持刀刃向内、不护短不遮丑,严防“灯下黑”的坚定决心,同时也是分宜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的深刻警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警醒,引以为戒。(新余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