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30.12.2015  18:18

  近日,赣州市纪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这4起典型问题是:

  安远县财政局原副局长杜文收受“红包”问题。2013年10月,安远县汇达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为使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财政奖励资金尽快拨付到位,公司股东叶某以祝贺生日的名义,送给安远县财政局分管副局长杜文“红包”礼金1万元。安远县委免去杜文安远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安远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杜文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龙南县东江乡中和村原党支部书记廖文明,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廖建华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问题。2013年1月6日至10日,中和村使用公款0.9万元组织5名村干部到广西桂林旅游;2013年2月至2014年1月,中和村3次使用公款共计1.14万元用于送礼;2013年8月至11月,中和村2次使用公款共计0.13万元到KTV娱乐消费。龙南县东江乡党委给予中和村原党支部书记廖文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中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廖建华党内警告处分,对相关款项责令退赔并上缴廉政账户。

  瑞金市沙洲坝镇洁源村原村委会主任欧阳水林公款大吃大喝问题。2012年至2014年期间,瑞金市沙洲坝镇洁源村村委会招待费支出共计22.41万元,并且存在大量不符合接待要求的烟酒支出问题。瑞金市沙洲坝镇党委给予洁源村原村委会主任欧阳水林党内警告处分。

  寻乌县寻乌中学党委委员潘立群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秋季和2015年春季两个学期,寻乌中学党委委员潘立群违规组织初中部各年级购销教辅材料,从中获得学生购书差价款10.38万元后,以“资料费”名义发放给初中部教师9.01万元、用于初中部各年级办公经费开支1.37万元。寻乌县纪委给予潘立群党内警告处分,对相关违纪款进行了收缴。

  通报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永远在路上,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日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年节假期,对那些视纪律如无物、不收手、不知止的违纪者要从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低级趣味,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淦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