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9.04.2016  17:54

  4月28日,新余市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发出通报,这2起问题是:

  渝水区罗坊镇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问题。罗坊镇给在职镇干部发放节假日值班费的同时,重复发放计生加班费和计生执法队(含主要领导)加班值班费,并给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时发放综治和计生两项岗位津贴。2016年1月,经渝水区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分管计生工作的罗坊镇党委委员付小华行政警告处分,追缴违规发放款项2.95万元。

  分宜县杨桥中心学校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杨桥中心学校违规发放2015年上半年教师值日费17720元和教师监考阅卷费6200元。2016年1月,经分宜县教体局研究,决定给予杨桥中心学校校长钟爱军警告处分,追缴违规发放款项,并在全县教体系统进行通报批评。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四风”问题新变化新动向,对穿上“隐形衣”的各种“四风”问题,对那些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的,快查严处并点名道姓曝光,对情节严重的顶风违纪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始终保持对违纪违规行为动辄则咎、寸土不让的高压震慑,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带动社风民风向善向上。(新余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