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9.04.2016  21:12

  4月29日,宜春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丰城市上塘镇田西村委会书记金旭东违规大办婚丧喜庆问题。经查,2016年1月17日中午,金旭东及其兄妹在田西村委会金家村祠堂为父亲举办丧事,设宴款待出席丧事的亲戚、朋友、本村村干部、村民和辖区内晚塘砖厂人员共40桌,人数约320人,收取礼金135771元;2016年3月20日,金旭东为其大女儿举办婚宴,在田西村委会金家村家中宴请亲朋好友,收受亲戚、朋友、本村村干部及村民礼金共81640元。金旭东虽然在操办上述两次婚丧喜庆时递交了“两报告一承诺”,但宴请了大量非亲属人员和管理服务对象并收取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在组织调查期间,金旭东主动退还了其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6065元。2016年4月,丰城市上塘镇委员会给予金旭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奉新县宋埠镇锁石村村委会主任帅歌武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经查,2013年3月至2014年2月期间,帅歌武购买土特产、高档香烟共计15600元用于公务接待,所有费用在村财务报支。2016年3月,奉新县纪委给予帅歌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铜鼓县三都镇国土所所长、城建办主任陈化生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2年至2014年期间,三都镇城建办以政府下拨工程款、虚开工程款的形式套取资金用于发放城建办相关工作人员的加班费和补助等共计30万元,陈化生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其个人实得5万元。2014年清明节,陈化生带领三都城建办工作人员及家属到贵州旅游,花费公款1万元。此外,陈化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3月,经铜鼓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给予陈化生撤销三都镇国土所所长、城建办主任职务同时降低三个岗位等级处分。

  通报强调,“五一”、端午将至,“四风”问题易发多发且花样翻新,必须高度警觉。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针对“四风”反弹问题,周密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四风”突出问题不放松、不让步,尤其是警惕穿上隐身衣的“四风”新形式,严查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福利等不正之风,对顶风违纪的,一律快查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还要追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持续释放执纪必严、久久为功的强烈信号。(宜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