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5.09.2016  03:06

  中秋、国庆佳节临近。为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近日,新余市纪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分别是:

  1、高铁新区建设投资公司聘用工作人员黄建临收受礼品礼金问题。黄建临在高铁新区建设投资公司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体老板施某在工程招投标中提供帮助,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黄建临多次收受施某所送礼金共计6万元、购物卡共计0.8万元。2016年4月,经渝水区城北街道办事处纪委研究并报区纪委同意,给予黄建临开除党籍处分。

  2、分宜县杨桥镇水头村聘用干部袁财生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底,杨桥镇水头村一低保户在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后,聘用村干部袁财生收受其香烟6条(价值约1400元)。2016年8月,经杨桥镇纪委研究并报镇党委同意,给予袁财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高新区马洪办事处鲇口村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6月,鲇口村违反规定向村干部家属发放端午节慰问金1300元;2014年5月,村党总支书记华发根公款报销以个人名义送出的贺礼费用400元。2016年2月,经马洪办事处纪委研究并报办事处党委同意,给予华发根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两节临近,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福利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多发、易发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研判本地本部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严防隐形变异“四风”;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进一步严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各项纪律要求,强化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广大党员干部要对齐廉洁高标,远离纪律红线,自觉抵制“四风”。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纪挺前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和假期的“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突出的,加大问责力度,通过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正风反腐的实际成效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新余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