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4.07.2017  22:50
  近日,九江市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湖口县电影公司负责人胡训亮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6年5月19日,胡训亮组织电影公司职工工作日到庐山西海游玩,并用公款支付餐费。另查明,2016年,胡训亮还存在公车私用、脱岗打牌、午间饮酒等问题。胡训亮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永修县艾城镇卫生院负责人曹开登、救护车驾驶员徐昌明“私车公养”问题。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27日,曹开登使用单位公车加油卡为其个人小轿车加注汽油或同意他人使用该卡加注汽油26次共计4658.35元。徐昌明违规给私车加油共计339.97元。曹开登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其进行岗位调整;徐昌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两人违纪所得上缴财政。

  瑞昌市商管办综合管理科原副科长陈国军违规收受“红包”问题。2009-2014年,陈国军先后两次收受瑞昌市某超市总经理王某现金、购物卡等折合人民币7000元。陈国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被免去商管办综合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纠正“四风”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斗争精神,坚守责任担当,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四风”问题,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九江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