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9.12.2017  15:16
  近日,上饶市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市农业局农用微生物科学研究所所长徐代贵“公车私借”、“私车公养”问题。 2013年1月至2016年12月,徐代贵在擅自将单位公车借给市某私营公司使用的同时,以自己私车作为单位公务用车,出借的公车保险费和私车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造成损失3.5万余元。经2017年10月9日市直机关纪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代贵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损失。

   2、广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副所长叶志金借操办女儿升学宴之机敛财问题。 2017年8月,叶志金专门安排一桌酒席,宴请20家餐饮企业老板,收受礼金合计9360元,且未支付该桌酒席费用850元。2017年9月,叶志金因此被免职;2017年11月23日,经广丰区市管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叶志金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责令其退还所收礼金,并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酒席费用。

   3、广丰区五都镇中心卫生院超标准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问题。 2016年,五都镇中心卫生院违规超标准向全院职工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107.8万元。傅师杰作为时任卫生院院长、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6月,傅师杰因此被免职。经2017年11月27日广丰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傅师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发放的绩效工资上交财政。

   4 、铅山县陈家寨中心小学校长吴俊影违规组织公款吃请问题。 2016年12月,吴俊影担任虹桥中心小学校长期间,因违规操办乔迁宴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纪律处分影响期内,该同志又违规组织公款吃请。经2017年11月16日铅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俊影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违规吃请餐费。

   5、信州区农林水利局农机安全监理站站长兼党支部书记徐益民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8月5日(星期六)上午,徐益民违规驾驶区农机站公车,携带妻子赴信州区水南街看望岳母,直至当晚8点才将车辆停回区农机站。经2017年10月11日信州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徐益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上饶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