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

26.08.2014  18:15

  记者8月25日从省纪委获悉,8月18日至24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并予以通报。这8起案件是:

  宝鸡市金台区文物旅游局旅游股干部赵小平,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铜川市耀州区小丘镇白瓜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乔小东,违规安排亲友免费参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渭南市韩城市西庄镇人大主席许建兴,公车私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