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4.05.2017  06:13
  端午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近日,宜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分别是:

  万载县粮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辛慧文收受“红包”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辛慧文每年年底分别收受三兴粮管所所长郭敏、潭埠粮管所所长林岗、高城粮管所所长龙初明、县粮食储备库主任周洪远等4人(均已另案处理)送的“红包”共计66000元。此外,辛慧文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3月,辛慧文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高安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党组副书记伍小金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6月26日中午,伍小金在高安市某酒店宴请私人朋友陈某等4人,用餐费用共计293元,在单位账上报销。2017年2月,伍小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铜鼓县城管局人秘股副股长刘一捷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31日上午11时左右,刘一捷私自驾驶该县余土管理站公车去温泉镇新塘村亲戚家吃午饭,晚上7时左右驾车回家后,又于晚上11时左右驾车至县城内某夜宵店吃夜宵,直至2月1日上午9时左右才将该车驾回城管局大院停放。2017年4月,刘一捷被建议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有关程序正在办理中。

  靖安县官庄初级中学校长陈爱平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陈爱平将在某饭店7次宴请私客的餐费共计2853元在单位账上报支。2017年4月,陈爱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奉新县罗市镇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6年3月至10月,罗市镇在机关干部食堂就餐免费的情况下,仍发放每人每月160元的伙食补助,累计发放39865元。该镇组织委员邹意坚分管镇机关财务,对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17年3月,邹意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通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保持政治清醒,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引导党员干部严守纪律、严格自律、慎独慎微,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紧盯老问题的同时关注新动向,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严防死守,持续发力加压。端午期间,要认真组织明查暗访,重点盯住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出入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搞“一桌餐”吃请、在单位食堂和培训中心公款吃喝玩乐、“私车公养”、要求景区免费接待旅游、违规发放福利以及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四风”问题,对顶风违纪的一律快查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导致“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要严肃问责,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宜春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