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04.06.2015  19:10

  近日,鹰潭市纪委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分别是:

  贵溪市公安局耳口派出所民警徐文平,违规用公款招待来游玩的客人用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贵溪市纪委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耳口派出所所长方尖进行诫勉谈话。

  月湖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驾驶员黄林宾,驾驶单位车辆在市区某小学门口接儿子放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月湖区纪委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该局分管副局长桂建东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纪律教育、监督和约束,强化党章党纪意识。要针对端午节前后用公款送节礼、违规收送“红包”等问题的表现形式和主要特点,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纠正。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在具体工作中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寸步不让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始终保持监督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同时,积极探索抓早抓小抓预防的方式方法,发现问题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严肃处理,使纪律成为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底线。(鹰潭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