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0.2015  18:14

  日前,景德镇市纪委、监察局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昌江区昌江一中副校长梁福生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经查,2014年1月6日,梁福生以自己过生日为由,召集同事在某酒店聚餐,聚餐费用1358元由昌江一中办公室主任顾文经手在昌江一中财务开支。2015年8月25日,经昌江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梁福生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顾文行政警告处分,并由其二人共同承担此次聚餐费用。

  浮梁县浮梁镇大洲村委会委员包金生工作日中午饮酒问题。经查,2015年4月2日,包金生工作日中午饮酒。经浮梁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包金生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2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改进作风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养成良好的习惯和作风,内化于心,形成自觉。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营造良好从政环境的意见》,牢牢抓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肃工作纪律,持之以恒抓作风、改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和政治生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综合用好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抓执纪监督、抓通报曝光等有效手段,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景德镇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