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网购受处分 南昌通报3起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规定问题

30.06.2014  09:34

  本报讯新法制报记者周浔报道:29日,记者从南昌市纪委监察局获悉,东湖区近日严肃处理了3起在暗访时发现的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的问题。该区强调,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把改进机关作风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区纪委将继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集中精力整治“庸、懒、散”等问题,对违反作风效能建设规定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这3起问题是:

  6月5日上午,东湖区城管局派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岗位职工郭训荣在工作时间利用办公电脑上网购物。根据《南昌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郭训荣调离岗位,扣除3个月绩效工资处理;给予区城管局行政审批科副科长康军通报批评,扣除1个月绩效工资处理。以上2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和交流。

  6月5日上午,区文化局退休返聘派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岗位职工刘清萍在工作时间利用办公电脑上网购物。根据《南昌市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机关作风效能建设行为问责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刘清萍辞退,不得返聘处理;给予区文化局审批科负责人万程通报批评,扣除1个月绩效工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和交流处理。

  6月5日上午,区财政局派驻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岗位工作人员章年华打瞌睡,工作人员李玮吃东西、玩手机。后经核实,章年华系长时间对着电脑屏幕,眼睛酸胀,短时间闭目养神;李玮系在泡水服药时查看手机上客户信息。鉴于以上两人的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责成区行政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加强对窗口人员的管理,并在全区对以上两个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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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