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起重点区域建筑垃圾须全密闭运输

22.08.2015  08:59

我市加强建筑垃圾运输管理,违反规定将受罚

  10月8日起,南昌重点区域将使用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未达标车辆禁止在重点区域内运输建筑垃圾及散装物料,违反规定的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密闭加盖,超高超载、超速行驶、沿途泄漏、遗撒等问题是困扰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疾,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为解决这一城市顽疾,我市分别于今年2月、6月陆续出台了《南昌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南昌市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推广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推广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8月14日,市城管委、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又联合制定了《南昌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业专用功能规范》,并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市重点区域建筑垃圾运输管理的通知》。

  根据要求,自2015年10月8日起,在我市重点区域范围内运输建筑垃圾(含沙石、粉煤灰、种植土和其他散装物料),应使用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安装行驶记录、卫星定位等电子装置的车辆,并与市、区建筑垃圾管理指挥平台对接。符合《南昌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行业专用功能规范》标准的车辆,可办理通行证全天进行运输(每日7:00-9:30,17:00-18:30除外),不符合标准的车辆禁止在重点区域内运输建筑垃圾及散装物料,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据市城管委副主任王立团介绍,重点区域是指生米大桥、昌南大道、昌东大道、富大有路、英雄大桥、丰和北大道、黄河路、碟子湖大道、长堎互通、枫生快速路、祥云大道、学府南大道、龙兴大街、城运大道合围区域(不含以上围合道路)。在重点区域实行建筑垃圾全密闭运输,很大程度上可解决我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超高超载、超速行驶、沿途泄漏、遗撒等违规问题,更好地维护我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改善和提升我市的城市形象和品位,实现“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城市管理目标要求。(何国平 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