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启东:“超龄”收费站是难管还是有猫腻?

31.12.2013  13:08

  国家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而在山东省滨州市,一座收费逾27年的黄河大桥,仍将再多收4年,整个收费年限将达31年。(12月30日人民日报)

  据介绍,滨州黄河大桥自1986年开始收费至今,收费已超过27年。而收费站东南侧《收费站公示栏》显示,大桥收费期限将至2017年,整个收费年限共计31年。

  滨州黄河大桥“超龄”收费站是公路、桥梁延长收费年限的一个典型代表。现实中,像滨州黄河大桥那样的“超龄”收费站在不少地方存在。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而有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存在“超龄”收费站现象,是难管?还是存在猫腻?

  按理说,收费公路根据当时测算的收费年限,就能够收回成本和获得一定的利润,尤其是近些年通行车辆的迅速增多,收取的过路费远远超过原来测算的收入,在车辆“井喷”的情况下,还要延长收费时间,是没有道理的。就拿滨州黄河大桥收费站来说,已经超过了2年收费期限,延期的理由或许只有群众反映的“公车免过路费”的回报,现在又还要延期4年,理由是什么,不得而知。况且,延长收费期限明显违反国务院颁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

  如此延长公路的收费期限,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是什么人审批的?里面有没有猫腻?会让人民群众产生不少联想。

  延长公路、桥梁收费期限,增加了群众负担,带来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笔者认为,纪检、检察等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查查“超龄”收费站延长收费期限是否符合审批程序,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是否存在猫腻,千万不能让“超龄”收费站成为搜刮民脂民膏的工具,更不能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元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