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鹏:“跪地请愿反被捕” 情与法孰对孰错?

27.08.2015  17:09

  新加坡《联合早报》网站8月25日报道,一对中国夫妻因劳资纠纷未能如愿,公然在马路上手持纸张跪地请愿而遭警方逮捕。(8月25日观察者网)

  “跪地请愿”似乎成为了国人眼中最后的“弱者保护伞”,只要你有委屈,找个人多的地方,挂一张“诉状”,往那里一跪,引起公众的关注和同情,难题马上的到解决,效率之高令人咋舌不已,而且屡试屡爽,无往而不利。然而何以此次“跪地请愿”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被捕了呢?人物没有问题----弱势群体,地点没有问题----交通要道,事情似乎也没有问题----讨薪,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答案我们不得而知,但是想必与国家国情有关。不同国家国情不同,法律裁定和执法度量也都不尽相同,因此,对于同一类问题的处理处置,当然也会有所差别。这对夫妇的所作所为再次证明了一个真理:没有文化真可怕!

  当然,以上只是玩笑之语,调侃过后,对于此类事情,我们却不得不多加思量,围堵式上访、跪地请愿等等,此类事情在国内并不少见,究竟是中国国情使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过于冷漠无情?

  很多人都听过《情有可原与法无可恕》的小故事,抛开干扰因素暂且不谈,情与理很多时候不仅没有维护法律的严正,反而影响了法律执行的公正。法为情所困,法为情所扰,甚至法大于情,情高于理。讲人情不讲道理,讲强弱不讲律法。可悲可叹!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情与理不能成为法与律的羁绊。看过了太多的倚老卖老,太多的示弱求稳。国人骨子里的软弱,让人厌恶,让人可怜。现而今,很多与“”有关的东西好像都已不复存在,人们似乎早已被“抽骨剥皮”,民族自豪感、自信心、自尊心就无从谈起了。

  面对讨薪不成的局面,当事人想的不是用现有的时间和精力去再找一份工作,去争取全新的、更美好的未来,而是软下骨头去哀求、去乞求,试问这与乞讨又有何异?生存为本固然不错,但是人不应该也不能为金钱所操控。为了金钱而放下做人的最后一丝尊严,即便拿到了“施舍”又能够消费多久呢?

  在中国与国际接轨日益密切的今天,国内不妨也学习这种“认真执法”的行为。面对诸如上访阻路、围堵政府等干扰正常秩序或者可能威胁他人的行为,不要一味的、无原则的容忍和退让,而应该有目的的去引导他们走向正途,如有必要,惩治一番又有何妨?情理虽重,律法亦严;因情损法,实为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