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身中7刀身亡 家属二次复议后仍被认定自杀
阜阳女子身中7刀 警方鉴定仍为自杀
轰动一时的“阜阳女子身中7刀被认定自杀”一案,有了最新结果:在死者家属第二次提出复议后,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出具鉴定结论:仍为自杀。
“我提出的几大疑点,警方都没回复,仍然认定是自杀。”昨天下午,死者丈夫姚华炯告诉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他已经向当地检察机关提出立案监督的申请,请求对死者遗物做指纹鉴定。
不服“自杀”认定,两次复议
今年7月8日,24岁的阜阳女子高雷,被发现死在山东省高密市一处住房内。尸检显示,死者身中7刀,脖子大动脉断裂。死者家属认为,高雷很可能系被人杀害。
8月5日,高密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出具通知,认定高雷系自杀死亡,无犯罪事实,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家属不服认定,提出复议。高密市公安局邀请上级鉴定机构对死因进行复查。
8月20日,高密市公安局下发一份“刑事复议决定书”称,经审查,认为原不予立案决定书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原决定。
死者家属不服,第二次提出复议。
最新结果仍认定自杀
昨天下午,姚华炯告诉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就在几天前,他收到由潍坊市公安局快递寄来的《刑事复核决定书》。这份落款日期为9月21日的《决定书》,称“原复议决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准确、程序合法”,根据相关规定,决定“维持原复议决定”。
姚华炯说,尽管3次调查结果如出一辙,但他仍坚持认为妻子是被人所害。“这个结果我不能接受,我希望公安机关能认真调查。”
家属向检方申请立案监督,提出3大疑点
9月28日,死者丈夫姚华炯通过当地信访办,向高密市检察院提交《立案监督申请书》。在这份申请上,姚华炯提出:高密警方在案件侦办期间未全面调查取证,可能影响案件确定性,不符合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规范。
1、死者卧室内2500元现金丢失,警方未对此立案侦查。
姚华炯说,高密警方调查仅限于邻居口供,并未对其当天作息进行详细询问,“是否有他人作案的可能,是否真的有其他男子来过,警方未明确这些就定为自杀,我认为很不合理。”
2、案发现场,死者所处的厨房,现场还有倒在水里的生米,揉好的面团。“一个准备自杀的人,还有心情做这些吗?警方认定死者为自杀,这不符合逻辑且与现场痕迹不符。”
3、死者死亡时没穿鞋子,家中一片混乱,案发时是夏季,却发现卧室柜子里冬天的衣物也被扔满一地。“这是否有可能死者生前在卧室遭到威胁,慌忙中逃到厨房?”
姚华炯说,尽管他曾多次将这些疑问提出,当地警方却并没有给予他正面答复。
“后来,我想到,如果是家里来了陌生人把我妻子害死,现场应该有指纹的,但警方并没有提取指纹。”姚华炯说,他在这份递交给检察院的申请书中提出,请求对死者手机、家中离奇出现的门锁链等物,进行指纹鉴定。
潍坊市公安局:仍以高密警方发布为准
记者致电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宣传科,一位工作人员称,此事警方回应仍以高密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