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人房子不核实身份 绳金塔街区管委会被指“荒唐”

15.10.2015  17:13

  13日,本报报道了南昌市绳金塔特色街旧城改造项目中,动迁部门仅凭其中一名产权所有人提供的委托协议,就将房屋拆除,引发另一产权共有人的不满和质疑。14日,绳金塔商业特色街区管委会回应称,管委会不是司法部门,无法认定委托书的真实性。

  14日,记者将前进路144号房屋被拆一事反映给西湖区政府。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会向动迁部门了解此事,再给答复。当天下午,记者接到了西湖区政府转来的《关于前进路144号反映问题的回复》,落款为绳金塔商业特色街区管委会。

  针对委托书一事,其回复如下:“作为产权共有人之一龚建平为保证签字的真实性,签订了一份承诺书,确保签字的真实性。承诺书写明,如果虚假,龚建平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管委会不是司法部门,建议龚君找司法部门进行鉴定,走法律维权。

  不难看出,在收购该套住宅时,管委会是跟龚建平进行了沟通。对于产权共有人龚君委托书的真实性,管委会只是让龚建平以写承诺书的方式规避核实责任,也并未进行公证。对此,相关法律人士认为,这就是管委会“荒唐”之处。“既然管委会无法认定委托书真实性,岂能据此办理相关产权转移手续,这不知法犯法吗?

  “只要能看到协议书和委托书,真相就会大白。”龚君的丈夫熊先生表示,龚君还想知道170平方米的住宅收购价到底是多少?作为拥有部分产权的她应该拥有多少?对于熊先生提出的要求,区政府表示,会进一步与动迁部门沟通后再给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