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买车位 车开不进“天奥经纬府邸” 律师说涉嫌违法

05.12.2014  12:21

  本报南昌讯 (江西日报记者许卓)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不得驾车进入小区,这一规定成了南昌“天奥经纬府邸”小区业主一直以来的烦恼。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车位“只卖不租”的规定涉嫌违法。

  12月3日,“经纬府邸”二期5栋业主李先生郁闷地向记者反映,2013年初开始,物管便开始规定车位“只卖不租”,小区内未购车位的业主及其访客均不得驾车进入小区。

  小区车位为何“只卖不租”?当天,南昌天奥物业管理公司章经理向记者表示,这是开发商规定的,物管公司只负责帮助其出售车位。不过,当下午记者打电话向开发商——南昌天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小蛟询问此事时,张小蛟只表示“你找物管公司去,我们所有的工作已经托管移交他们管理”,随后便迅速挂断了电话。

  对此,江西联创律师事务所王新民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业主对小区公共车位有优先购买及使用权,即使业主没有买车库车位,也有权通过支付一定的费用来使用剩下的没有确定归属的车位。如果地下车库属人防设施,则是建筑物的附属设施,应归业主共有,车位“只卖不租”的规定涉嫌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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