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出资回购非营电动车后 又冒出不少新非营电动车

14.08.2014  12:27

近年来,有一种被称为老年人代步车的三轮或四轮电动车(以下简称非营电动车)加入到非法营运车行列当中来。为此,今年4月,宜春市政府花费200余万元,对该市180余辆非营电动车进行了回购,并与车主达成今后不能再重操此业的约定。但是时过不久,该市又冒出了据称有近200余辆的新非营电动车。

记者调查发现,政府该不该为回购非营电动车,为其埋单,源头整治该从哪里下手等系列问题,成为相关管理部门各执一词的话题。

反复

政府回购非营车后 新非营车卷土重来

日前,位于宜春市经济开发区一家新建车辆检测站的厂房里,挤满了三轮、四轮及简易改装或仿照轿车型的电动车。现场一名管理人员介绍,这些车是今年4月左右,市政府陆续从车主手上收购的。

随后,记者从宜春市运管局稽查部门了解到,自去年初以来,宜春城区的非营电动车陆续冒出两三百辆,大多是营运,少部分为私用与营运兼顾,使城区原本屡禁不止的客运市场更加增添了乱象。虽然经过多次打击,但还是在“你查我走、你走我来”的游击战中无法彻底根治,由此也引发了出租车的集体停运。于是,市政府组织了多次集中整治,都没能起到根本作用。

该局稽查支队长肖勇星告诉记者,后经多方研究,采取了对180多辆非营电动车由政府出钱回购的办法,希望通过这条途径既能维护社会稳定,又能净化客运市场。这次回购共花费了200多万元,是将今年6月前购买的三轮、四轮或改装小车型的非营电动车进行评估作价,从几千到二三万元不等全部进行购买,并要求车主遵守约定,如果再发生类似行为,将按欺诈行为处理。

那么,是否花高价回购就能使非营电动车得到遏制?现实情形是,回购车辆后不久,一些拿到了卖车款的车主又购买新车满大街兜客。冒出来的新非营电动车,据称有近200余辆。

建议

应对非营车进行源头治理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有不少市民与业内人士发表了对非营电动车从源头进行治理的建议。一名业内人士称,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靠政府出钱收购车辆的方法不可取,应该从源头开始,卡住这些不能从事营运车辆的进购关,也就不至于出现像“割韭菜”式的收了又买的现象。

肖勇星告诉记者,过去非营电动车多在宜春市区购买或改装。经过运管、质监、工商等多部门联合执法,一些“前店后厂”式的销售商有所收敛。在此次回购一批非营电动车后,有的车主通过到山东、河南等地厂家直接进购,有的到宜春以外周边地区购买,形成了一股购车“暗流”。如果能从车源上把控,也许比既成事实的购后上路打击要有效果得多。

争执

谁是非营车源头治理主体?

对非营电动车需要从源头打击,也就是对车源进行监管,但对于谁是源头整治主体,却成为多个管理部门各执一词的争议话题。

运管部门称,非法营运车牵涉生产出厂的车辆是否适用于载客或安全性能问题,还涉及有无营业执照问题,未上国家目录和未上牌能否上路等问题。这些都是上路的前置问题,现在重担压在运管方面,带来的整治难度太大。

质监部门则表示,对非营电动车的打击不属于质监部门管,本部门是对合法企业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管。根据谁许可谁监管原则,这些生产的电动车都有生产许可证与生产合格证,不属于质监的监管范围。

工商部门则认为,这类车既未上国家目录,也未界定是否为机动车,只要有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的产品,工商部门就允许销售。对一些小的加罩加棚方面的小改装,法律上也没有明文禁止这类非机械改装产品不能销售。如果加装了计码器等用来营运,那就是典型的违规行为,可以对其进行监管。(陈国菊)

来源: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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