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乱变道成司机“路怒症”主要导火索
5月3日,因变道纠纷,成都男司机张某在行驶中感觉“不爽”,将另一名女司机拖出车外暴打致其右肩骨折、脑震荡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4日,成都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将施暴者张某刑事拘留。
昨日,记者调查发现,在南昌,像张某这种因为在驾车过程中按捺不住情绪,而与对方发生口角乃至升级到动手的“路怒”情况不在少数。
现象
乱变道成“路怒症”导火索
“因为堵车、天气不好、车辆发生事故或见到其他司机有不文明驾驶行为而产生暴躁情绪甚至发怒的,是典型的‘路怒症’。”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法学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邓虹告诉记者。
“司机在路上,本就枯燥,遇到烦心事,唠叨几句,骂几声,都无伤大雅,这也是司机发泄内心怨气、求得心理平衡的途径。但如果怒发冲冠之后还要把怒气发泄到其他人身上,甚至大打出手,那就大错特错了。”邓虹说,其实许多“路怒”行为,都是由不文明驾驶行为导致的。
记者了解到,在南昌交警日常处理的多起交通纠纷案件中,有四成以上都是因为一方司机有类似“不按规定行驶”(俗称“乱变道”)的违法行为,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从而引发纠纷。
据了解,“乱变道”也是南昌最集中的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仅今年4月,南昌交警就纠处了2.3万余起乱变道违法行为。
调查
不少司机都有过“路怒”情绪
如今,不少驾驶员都存在“路怒”的情况。市民孙女士说,自己平时为人比较随和,从不与人发生冲突,但只要开车上路就会特别“狂躁”,“一看到前面有车开得慢或是其他车辆强行插队时,我就会特别生气,有时还忍不住‘爆粗口’。”
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不少司机都表示自己曾有过“路怒”情绪。被突然别车、前方车辆行驶缓慢、出租车不打转向灯突然停车等不良的驾驶行为,都容易让人产生“路怒”的情绪,而产生“路怒”情绪后,部分司机除了辱骂、急按喇叭来发泄之外,还有个别司机会出现报复心理,甚至上前逼停对方车辆,大打出手。
说法
“路怒”控制不住容易犯罪
提及“路怒”产生的不良后果,南昌市东湖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朱跃军向记者介绍了一个案例。2014年11月中旬,两辆分属不同公司的出租车在由八一大桥同向驶入阳明路时,由于前方一辆出租车乱变道,导致后方这辆出租车差点追尾。结果后车司机李某心生愤懑之情,加速行驶将前方出租车逼停在路边,然后拿出螺丝刀对着司机就扎了下去。经诊断,受伤出租车司机头部受创,构成轻伤。李某不仅全额赔付了对方医药费,而且还因此负上刑事责任。“事后李某告诉我们,螺丝刀一扎下去,就后悔了。”朱跃军说,“路怒”情绪如果长期被忽视,会给司机的身心健康和安全驾驶带来不良后果,有的甚至会走上犯罪道路。
墩子塘派出所副所长王雨青则告诉记者,在交通中出现纠纷后,如果有一方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造成对方轻微伤的,公安部门可以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关“故意殴打他人”规定,作行政拘留处理;如果施暴造成轻伤以上级别的,那就涉嫌“寻衅滋事”,将受刑法处罚。
文/记者李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