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车辆小事故可拍照取代报警 滞留者将罚款200元

15.10.2015  10:41

  中国江西网讯 记者 王玉磊 报道:上下班高峰期,因车辆剐蹭造成堵路的现场常有发生。10月14日,南昌市交管局举行“交通事故处理‘一站式’服务快处快赔新规”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新规规定,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时,双方驾驶员可自行拍摄现场照片后迅速撤除现场,如不撤除,交警将予以强制拖离,并对当事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新规从2015年10月20日正式开始实行。

   发生轻微财损事故 双方驾驶员可现场拍照取证

  南昌市交管局主要负责人介绍,从2015年10月20日正式开始实行新的轻微财损事故快撤快处快赔办法。通过南昌市交管局和南昌市保险行业协会沟通协调,新办法实施后,对事故车辆均已投保交强险,车辆损失在一万元以下,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财损事故,在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可以现场拍照取证后,自行约定或通过交警分控中心、现场执勤交警的引导,到就近的交通事故“一站式”服务中心进行处理,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7:00-20:00的规定时段内,将不再进行现场勘查。

  符合快撤快处快赔条件的事故,如不及时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将事故车辆强制拖离现场,对驾驶人依法予以罚款200元,对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并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