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出生态富民路——赣州规范林地流转纪实
崇义县毛竹成富民产业。
困境: 资源与资本的纠结
赣州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从2004年10月崇义县作为全省试点县开始,2005年5月全面推开。2008年底,主体改革基本结束。赣州市核发林权证124.83万本,发证宗地261.65万宗,发证面积4379万亩,集体山林到户率达80%。
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全面完成,打下了改革促发展的坚实基础。今天,林业产业化要求通过一定的利益连接机制,把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实现林业生产效益的最大化。林地流转,能推动土地适度集中,实现林业规模化经营,促进林业产业化发展。
“流转出去,时间长价格低;不流转,自己又经营不了。”近日,在赣县王母渡镇采访,村民刘长生有些纠结地说。刘长生的话,道出了赣州市大多数村民对林地流转的顾虑。
随着林地资源优势地位不断提升,大量的民间资本进入林地流转领域,赣州市林业发展出现可喜局面,但在局部地方,存在一些待破解的困境。
流转程序不规范,遗留问题处理难。流转中权利、义务不明确,容易引发矛盾,导致林地流转的协议无法执行。如有的人在十多年前,就与村委会签订了承包合同,但后来山林到户,村民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履行合同,造成许多纠纷。
流转的期限较长、价格偏低,农民缺乏积极性。赣州市林地流转的期限一般在20年以上,以30年至50年占多,流转价格偏低,一般为每亩每年10元至20元。
林地资源闲置现象时有发生。在赣州市,有少数林地流转人流转林地的目的不是为了发展林业,而是为了实现抵押融资和骗取政策补助。林地流转下来,先把林木砍伐卖掉,再上山挖穴种苗,等贷款和补助到了,便置山地不理,造成林地资源闲置受损。
探索:效益与利益的均衡
林地流转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林业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做强林业,更好地促进振兴发展,赣州市各地积极探索,把林业效益与农民利益相结合,摸索出了许多成功的操作模式,林地流转扎实推进。
全南县在发展芳香花木产业化实践中,大胆尝试,探索出了6种土地流转模式。一是一次性租赁:企业一次性支付租金给农户,建成林业生态旅游景点后,旅游门票收入的10%给出租人,作为股份分红。二是返租倒包:企业一次性支付租金租赁农户的土地,统一规划种植芳香花木,后按1200元/亩·年的价格返包给农户经营管理。三是土地托管,实物分红:专业合作社托管林地,合作社与企业合作经营。四是土地入股:农户以林地折价入股合作社,合作社再将土地入股企业。五是人入社,地不入股:企业免费给合作社成员送芳香苗木幼苗,企业按市场价格回收苗木或花果等林产品。六是人入社,地入股:林地入股合作社后,对有一定技术或劳动能力的社员,采取“发基本工资+年底分红”的方式,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
全南县“试路”林地流转,因地制宜、覆盖面广,经营灵活、带动性强;且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就近就业问题,又能让农户与企业、合作社形成利益、风险共同体,激发了农户参与林业经营的积极性。
崇义县长兴竹产业专业合作社位于该县铅厂镇长河坝村,已有会员54户,通过流转当地林地,现经营毛竹林面积5200亩。今年,该合作社组织会员开展以红豆杉为主的花卉苗木种植,提高了经济效益,会员年收入比非会员增加了20%。
信丰县近年吸引了友尼宝、华劲纸业、金太阳集团等大型企业,通过租赁、承包、联营、入股等方式,造林、种果、种植高产油茶与速生丰产用材林等,林业产业发展风生水起。
加强指导、积极探索,赣州市林地流转进一步规范。借助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这个平台,赣州市鼓励和引导森林资源向林业大户、大型企业以及社会投资主体流转,实现了林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林业产业化发展。
成效:增绿与增收的双赢
赣州市不断规范的林地流转,既考虑了生态效益,又兼顾了农民利益,既符合林业改革,又适应了新形势下林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需要,实现了生态增绿与农户增收的有机统一。
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林地流转,林地按照市场经济和价值规律进行优化配置,较好地解决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对接难的矛盾,推动了现代林业发展。
晨鸣公司于2007年入驻宁都县,7年来共投入林业开发资金1亿元,现有林地12.44万亩,其中种植湿地松5.83万亩,杉树2.67万亩,桉树3.94万亩。晨鸣公司规模发展、科学经营,种植松树、杉树、木荷混交林,新造林成活率95%以上,三年前种的树已郁闭成林。
企业发展升级。林地流转,实现了林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使林业企业集约发展、规范经营,节约了经营成本,能有更多的资金进行技术开发和新产品研发,促进企业发展升级。
江西友尼宝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油茶产业深度开发为主的现代化生物科技企业,成立于2008年,累计流转林地9000多亩。经过几年的拼搏,已逐步建成集“良种繁育、丰产栽培、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和生态观光”五位一体的产业链,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达8419万元,其茶粕出口量连续4年全国领先。
农民增收致富。农民承包林地流转给经营大户或龙头企业,可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避免了林地撂荒,解决了农民外出务工的后顾之忧。同时,留在农村的人员还可到林业企业工作,增加了家庭收入。
全南县南迳镇黄云村,种植桂花、罗汉松等700余亩,去年全村人均年收入5000元以上,由过去的“贫困村”变成了现在的“老板村”。同时,芳香苗木产业的发展又进一步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南迳赣江源生态科技园高峰期一天的用工量达到600人,平均每人月收入1500元以上。(来源:赣南日报 记者彭雪英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