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职能 简政放权——访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虹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两个都是’的表述,体现了党中央对非公经济的高度重视。”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虹近日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说,“《决定》明确提出废除对非公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这对打破行政壁垒,全面支持非公经济的发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可以预见,非公经济将获得更多的政策支持,迎来发展的又一个春天。”
近年来,广西非公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市场主体地位日益突出。截至今年9月底,全区私营企业达27.02万户,从业人员248.29万人,注册资本(金)5195.75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4%、3.7%、25.6%。私营企业数量已占到企业总数的八成。
谈起广西非公经济面临的重大发展机遇,张虹表示,与全国发达地区相比,广西的非公经济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要看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心,坚定信心、抢得先机、赢得主动,增强实力、实现突破。她说:“进一步放开非公经济的市场准入,将成为今后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工商机关肩负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服务扶持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重要职责,在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的过程中,要求我们采取各种措施,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打破壁垒,营造宽松的市场环境。”
自治区工商局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工商部门市场主体准入工作要从“严进宽管”到“宽进严管”转变的重要指示,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如出台《市场准入五放宽两下放的意见》,用“宽进”营造宽松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自治区主席陈武在批示中予以肯定:“工商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及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措施具体得力。”
张虹介绍,下一步,自治区工商系统将以转变职能和简政放权为核心,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人员、技术和资金保障;在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后,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进一步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改革年检验照制度,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实行“先照后证”,简化办事程序,切实把工商职能转变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转变到提供优质公共服务上来,转变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为激发非公经济发展活力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