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7000“收养”女婴 转手卖1万 受审称没拿到钱

20.11.2014  12:58

  庭审现场。昨天,被告人陈荣因涉嫌拐卖儿童罪受审。法院供图

   陈荣姐弟花7000元“领养”了一个2个月的女婴,转手加价3000元又卖给了别人。

  昨天下午,事发后在逃的陈荣被控拐卖儿童罪,在顺义法院受审。

   检方建议量刑5至6年

  庭审时,检方指控,被告人陈荣伙同姐姐陈红梅(犯拐卖儿童罪已获刑5年)于2011年6月13日晚,在北京市顺义区杨镇一街路口,以7000元收买童银兵(犯拐卖儿童罪已获刑6年)与陈琼英(另案处理)的2个月大女儿,后又以1万元将婴儿卖给他人。

  相关证据显示,童银兵和妻子在京打工。2011年4月10日,他们的第五个孩子出生,是个女儿。两月后,童银兵动了卖掉孩子的念头,并得到妻子陈琼英的同意。

  童银兵的房东王先生证言显示,童家女婴刚出生,就告诉他想把这个孩子“找个好人家送走”。他通过邻居等人联系上了本案被告人陈荣。事发当晚9时许,陈荣姐弟找到童银兵。童银兵向二人要了7000元“奶粉钱”后,将孩子交出。

  检方认为陈荣构成了拐卖儿童罪,但其到案后基本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被拐卖女婴已被解救。检方建议法院,可从轻判处陈荣有期徒刑5年至6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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