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碰撞电动车 肇事者伤者双双失踪

17.01.2014  13:42

  民警接警赶到现场,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却消失了。10天过去了,这起交通事故仍如“无头案”。昨日仓山警方吁请双方当事人尽快现身,也希望有知情人提供相关线索。

  事故发生在1月6日12时18分,仓山交巡警大队接到报警:福峡路与永南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电动车驾驶人受伤。民警赶到现场时,事故现场仅留一部车头受损、外观为灰色的两轮电动车,车头还挂着红色的“世大好年华”长方形牌子,但不见肇事轿车。

  警方怀疑肇事车为非法载客的“黑的”,呼吁事故双方当事人到仓山交巡警大队处理事故,同时也通过本报提醒电动车驾驶人,私下处理事故可能会导致本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也请知情者或目击证人向警方提供线索。联系人:陈警官,电话:13763821266。(本报记者陈海东  通讯员赵永龙)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