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投入使用200辆合乘出租汽车

02.04.2014  18:31
  2014年4月1日,南昌市交通运输局客管处就在我市推广合乘运营方式,试运行200辆合乘出租汽车,向全市29家出租汽车经营企业进行了通报。

  为了有效缓解市民出行“打车难”的问题,提高出租汽车运营效率,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合乘运营听证会代表、市物价部门、全市29家出租汽车企业的意见,我局制定了合乘运营推广工作方案,经市交通运输局同意,决定自2014年4月1日起正式推广合乘运营方式,在出租汽车行业品牌车队内遴选出200辆出租汽车安装合乘计价系统与3G音视频系统。安装工作预计5月份完成,并且从2014年5月1日起,除安装了合乘系统的出租汽车外,严禁其他任何形式的合乘和搭载行为,否则一经查实将按规定给予处罚。此外,首批200辆合乘出租汽车试运行后,凡申请安装合乘设备的,必须先报市交通运输局客管处审批。以后新增的出租汽车也将安装这类系统,力争在2015年12月31日前,全市出租汽车都能合乘。

  为了帮助推广合乘运营方式,对积极推广和使用合乘运营系统的出租汽车企业,客管处将在企业服务质量信誉年度考核时予以奖励。同时,对实施合乘运营方式的出租汽车经营企业或个人,市政府将从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和节能节耗专项资金中划拨资金给予购置合乘系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