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辉:保护留守儿童不能仅靠“罪与罚”

13.01.2014  10:55

  广西兴业县一名不满14岁的留守女童两年多内遭到十多名当地村民多次性侵,当地检察机关以涉嫌嫖宿幼女罪批捕其中7名犯罪嫌疑人,引发各界议论。此事再度引发各界取消嫖宿幼女罪的呼声。(1月12日北京青年报)

  哪怕是孩子自愿甚至是主动,那也是不谙世事的懵懂无知行为;就算再无辜和可怜,也无法原谅成年人知法犯法的举动;即便惩处的再重,也无法改变对孩子造成严重伤害的事实。这不仅仅是个案,许多留守儿童因为各种原因,都受到过这样那样的身体心里伤害。

  是什么原因导致孩子世界观扭曲,从而给自己带来了无法弥补的伤害?是因为父母出外务工?想过好点的生活是人之常情,打工之路也并非安逸舒适,子女出事他们更加痛苦;是因为家庭监护与教育管理的缺失?留在家的一般是年事已高、文化素质较低、家教知识有限的祖辈,想要管教绝对有心无力;是因为自我保护意识不够?年纪小、见识少、知识浅、缺乏关爱的孩子,自我辨别是非的能力和控制能力怎么可能强的起来。

  不管怎么说,对待伤害了孩子的罪犯,就应该要敢于处理、秉公处理、尽早处理、迅速处理、从重处理、全面处理,产生威慑作用,使得心怀不轨者不敢下手。

  但留守儿童受到伤害,全社会都有责任,是我们不够关心和爱护才给了那些心怀不轨者可乘之机。每个孩子都是一笔财富,他们不单是家庭的延续,更是国家的未来。保护孩子特别是留守儿童这个弱势群体,绝不能“各扫门前雪”,单个家庭不能给的,社会就应该补。

  学校不能光追求升学率,对留守儿童应加强其心理健康教育,尽可能设置心理课程,配备心理指导老师,引导他们健康的学习生活,为留守儿童打下心理健康基础;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净化治安环境上多下功夫,严格管理好涉及未成年人的文化娱乐经营机构,杜绝留守儿童受到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减少或杜绝少年罪犯及重新犯罪;社会团体应多给与体贴关爱,不能送送东西、捐捐款就完事,要多组织以启迪留守儿童心灵为主要目标的相关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最重要的还是人人都行动起来,多一点帮助、多一点关心、多一点爱护!如此,相信留守儿童们的生活会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