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辐射环境监督站通过环保部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实地评估

27.10.2015  17:37
  近日,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一司率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评估组一行,按照《关于印发<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评估方案(暂行)>的通知》及《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评估现场考核实施细则》的要求,对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的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进行了实地评估。省环保厅陈荣副厅长出席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评估会议。
      评估专家组由来自环保部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北京、四川、广东、上海等地的9位辐射环境监测方面的专家组成。


  评估组听取了江西省辐射环境监测能力情况汇报,通过查阅文档、资质审核、现场询问等,对申报的辐射环境现场监测项目、实验室分析项目和辐射环境应急监测项目,从人员、设备、材料、环境、方法、质控和业绩等六大方面进行了现场核查;并随机抽取了50%在编监测技术人员进行了理论考试。按照评估方案的要求,评估组抽取了水中锶-90等34项现场考核,占申报项目的67%,其中水中锶-90、水中氚、水中铀、水中铅-210、生物灰γ核素为盲样考核,其余项目为现场操作演示。
  经过听取汇报、现场核查、理论考试和操作考核,评估组一致认为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45项辐射环境监测项目通过核查,具备相应的辐射监测能力,通过环保部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评估。同时评估组对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仪器设备配置、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应急监测能力提出了建议。
  通过本次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评估,进一步增强了我站的辐射环境监测能力,提高了我站监测人员的理论和监测水平,充分展现了我站职工团结协作、共同进步的精神面貌和干事创业的作风,为有效应对全省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监测任务日益繁重的现状、不断加强我站辐射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