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卫平对森林公安纪检督察工作提出要求

02.12.2014  12:07

11月28日,省森林公安局局长辛卫平出席各设区市森林公安局督察科长座谈会,并对全省森林公安纪检督察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敢于展开督察。要认清形势,弄通思想,顶住压力,破除阻力,主动作为。要牢记“严是爱,松是害”的训条,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督察,公正、公平、公开处理。二要善于进行督察。要放开视野抓督察,继续紧抓重点工作、敏感时期、民警违纪等方面的督察。要落实市县督察工作职责,对麻木不仁、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理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要乐于接受督察。督察干部既督察他人也受人督察,要严于律己,争做遵规守纪的榜样、有错即改的表率和甘于奉献的标兵。要切实加强督察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督察力量,对长期工作不力的要进行调整,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形成爱督察、重督察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