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华:辽大书记被举报别指望“自我整改”

06.01.2014  12:03

  近日,有网帖曝光辽宁大学党委书记(正厅级)办公室及车辆照片,指其办公室有三处、面积达500平方米,装修豪华,有床有卫浴,办公室面积及配车都涉嫌超标。1月3日,辽宁大学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回应,称党委书记办公室只有一处,在新校区蒲河校区,只是“做了满足办公需要的基本装修”,面积不到100平方米,如果上级有整改要求,将马上整改(据1月4日《人民网》)。

  一般来说,群众指名道姓对某一官员违规违纪甚至违法进行举报,其中难免有个人之间的是非恩怨,但只要有事实依据,不是捏造事实恶意诽谤,这样的举报均属于正义之举,并不存在所谓的“明显恶意”,辽宁大学党委书记办公室装修奢华、使用面积和座驾严重超标等问题被举报,面对媒体记者的求证,所属大学的回应不仅对所举报的问题轻描淡写,还认为举报是“严重不实,具有明显的恶意”,尽管从回应所陈述的事实情况看,网友举报有“失实”之处却并未达到“严重”的程度,相反,辽大的回应却是在“欲盖弥彰”,否认党委书记有三处办公室,却承认一处办公室面积超标,同时也承认办公室里设置有网友举报的“有床有卫浴”,对于座驾超标问题,辽大回应是“7年前购置的,为外事接待、重要会务及书记办公等兼用”。但据学校教师对媒体反映,这辆超标奥迪A6多年来主要是被举报人自己用。

  显然,对于单位“一把手”被举报的问题,要想通过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回应得知真实情况几乎就不可能,这样的先例几乎比比皆是,但从辽大对外“遮遮掩掩”的回应中,人们也不难看出无论是党委书记办公室的装修还是面积以及所专用的座驾,的确都存在超标问题,按级别规定,辽大党委书记是“厅级干部”,办公室面积应在24平米以下,辽大回应媒体尽管只承认一处办公室,但就是这一处办公室面积就近百平方,并且还设有“小卧室、卫生间、洗浴间”,显然属于“豪华高端”,座驾虽然购置时间已有7年,但这辆7年前就在40万元以上,排气量在2.4升的奥迪A6更涉嫌严重超标,因为早在1999年《中办、国办关于调整党政机关汽车配备使用标准的通知》中就有明确规定:“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及以下、25万元以内的轿车”,而辽大党委书记的级别也正属于这个规定的标准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面对媒体的求证,辽大对群众的举报态度并不积极,除了称举报者“具有明显的恶意”之外,一方面承认党委书记办公室设有“小卧室、卫生间、洗浴间”,一方面又强调是“做了满足办公需要的基本装修”,这就不免让人哑然失笑,在办公室设置这一整套的生活设施也是为了满足办公需要的基本装修?一方面承认按《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确实超标,一方面却又不确定是否应“参照”政府相关规定执行,而事实上,不仅上述这项《标准》中对厅局级干部办公室面积有明确细致的规定,同样是辽宁省高校,辽宁医学院和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都在官网上宣布正在按中办、国办和辽宁省的通知,规范学校领导的办公面积,正厅为24平方米。这就可以看出辽大对自己党委书记办公室是否违规超标,其实心里是一本清账。

  既然举报的情况确实存在,并且引起了公众舆论的关注,笔者以为,就不应当再任由被举报单位“自说自话”,同时,被举报者又是辽大的“一把手”,在现实语境下,美化自己领导可以“添油加醋”,对于“负面问题”,尤其是公开面对舆论,却不是每一位对外发言人都有勇气“实话实说”的,因此,有必要相关部门的介入,属于超标问题就要积极进行整改,属于其他问题,第三方的调查远比“清者自清”更有说服力,有必要指出的是,既要在政策规定的压力下闻风而动、积极整改,更应当从思想深处消除追求奢华享受思维,毕竟高校是培养国家栋梁的地方,校领导的作风不仅会影响学校的办学理念,更会影响学子们的人生价值观,为了国家的未来,高校领导不但要在学子面前为人师表,在教师眼里也应当是遵规守纪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