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推进国有旅游景区改革

24.08.2016  17:33

  本报讯(周凤文朱雪松)日前,辽宁省委、省政府以两委名义共同出台《关于推进国有旅游景区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进国有景区的体制机制性改革,促进全省旅游供给性结构改革深入实施。

  意见提出,辽宁国有旅游景区的改革要以“坚持市场导向,深入推进全省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破除制约国有旅游景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和机制性约束,促进旅游供需结构平衡,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旅游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全省旅游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市场活力和竞争能力”为指导思想;以“坚持统筹协调、市场主导、重点突出、开放合作”为基本原则;通过完成6个方面的工作任务,实现“激发动力、增强活力、释放潜力”目标导向;力争用两年时间,按照市场化要求,引导各市县(区)整合国有旅游景区资源,协同推进旅游资源的资产化、企业化、资本化、证券化,破解旅游资源管理中的条块分割、体制僵化、机制不活等束缚,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效益,将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经济和产业优势,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旅游产业的市场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将旅游经济培育成辽宁全面振兴的新增长点,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

  具体任务分解为:在实施中要创新管理模式,改革国有旅游景区多部门多头分散的管理体制;加快体制改革,对于具有经营性质的景区事业单位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创新经营机制,对于公益性质的景区事业单位,实施目标绩效薪酬激励机制;加强资本运营,在确保旅游景区资源有效保护的前提下,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拓宽融资渠道,搭建旅游景区发展融资平台,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鼓励兼并重组,鼓励省内旅游企业兼并重组,打造旅行社航母。

  在保障方面,意见提出,各市成立国有旅游景区市场化改革推进领导小组,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旅游景区改革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旅游改革发展工作的方案、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有关工作,定期研究解决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难点问题。

  据悉,目前辽宁省有三分之二A级景区为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市场化运营水平相对较低,难以适应现代旅游产业发展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严重制约到全省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进一步扩大,成为全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亟待破解的瓶颈。2014年,辽宁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促进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4〕34号),明确提出推进旅游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动国有旅游资源市场化改革。自2015以来,沈阳、本溪、鞍山、葫芦岛等地相继开始国有旅游景区改革的尝试性实践,亟待省级层面的高位统筹、战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