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网民散布谣言被罚 警方:求真相也要担责

06.12.2013  13:52

  一伙上门推销的人,一块闻了就会晕倒的香皂,随后家中值钱的物品会被拿走……附上沈阳、辽中等实名地点后,这个网络信息以提醒亲人的方式被大面积传播。

  昨日,沈阳市公安局发布,“迷魂香皂”为虚假信息,散布此虚假信息的辽中县网民吴某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调查发现,这种变更地名大肆传播的谣言并不新鲜,往往人们以“求真相”、“求证实”、“万一是真的呢”等所谓“安全”方式转发,其实也助推了谣言传播,如后果严重同样会被追责。

   沈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近日,辽中县网民吴某在微博上散布‘沈阳出事了,辽中、茨榆坨、四方台等地,有人推销香皂,只要你一闻就会晕过去,他就会把值钱的东西拿走……’经沈阳警方工作,证实所谓‘迷魂香皂’为虚假信息,散布此虚假信息的吴某已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警方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传谣。 ”

   @吴某

  “紧急通知!沈阳出事了,辽中、茨榆坨、后边外、前领、龙湾、四方台、王家、徐家、今家、太平庄、土尔坨、平安堡都相继出事了!大家一定要互相转告,有几个人拿着香皂,到人家里去推销,说你闻这香皂,特香,等你一闻,一两分钟的时间,就晕过去了,他就把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大家一定要转发到群里,并且告诉我们的亲人和身边的人!一定先告诉你家里的老人和孩子!该死的骗子又出新招了! ”

   多地出现过类似传言均被辟谣

  通过搜索记者发现,早在今年3月初,江苏常州便出现过类似的网帖描述:“有3个人拿着香皂,上门推销,说这香皂可香了,而且还很便宜。表弟一闻,很快就失去知觉,家里丢失3000多元现金及一部刚买的不到2000元的手机。”

  不过,当地警方否认了这一消息。随后这一谣言又披上了“辽宁昌图骗子”、“沈阳辽中骗子”的外衣,继续在微博、贴吧及微信上流传开来。

  沈阳警方表示并没有接到类似报警。近日已对散播谣言的吴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记者在辽中贴吧、微博等处搜索这一消息,仍然有个别消息没有删除,最早发布的显示时间为今年7月份,而最近的是在11月18日。

   出现在辽宁的网络谣言几大类型

  一、拐走孩子。今年7月,“求扩散,昨天上午一小女孩在沈阳大润发附近被拐走,现在大人急疯了,有知情者请告知。小女孩三岁多,能准确说出她爸爸的手机号码,从监控上看是被一个四十多岁男人抱走了。”实际上,该信息曾在北京、广州、杭州、武汉等多地出现。公安部辟谣,该信息遭多次误传,女孩已被找到。

  二、拍药抱孩子。今年7月,“沈阳、盘锦等地最近来了一帮人,专门找独自带孩子玩的妈妈跟独自带孩子的老人,就是靠近然后在后背拍一下,下药了,蒙了,然后就把孩子抱走。”盘锦市网安支队对最先传播谣言的网民刘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三、疫情谣言。沈阳市公安局处罚了两名传播沈阳人感染H7N9谣言的网民,依法对这两名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网民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四、灾害不实信息。 8月20日,网民“许超二少”在微博发布“抚顺清原洪水受灾,求关注,求救援。跪求支援,十万火急,求扩散”等一系列夸大灾情以及不实内容,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醒

   “求真相”“求证实”转发也可能担责

  不难发现,有些网友的转发是以擦边球的方式进行,如“求真相”、“求证实”、“万一是真的呢”,用试探的口气转发自己没有核实、但最终证实为谣言的信息。

  沈阳警方称,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在主观意识上能判断该消息是谣言或者是虚假信息,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微信也算是网上的一个公共场所,虽然对象是特定人群,但在公共场所如果传播谣言、虚假信息,自己未经核实,也属违法。

  警方提醒市民不要轻信谣言,更不要传播谣言,如发现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积极提供线索,以便警方及时有效地打击各类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