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迅速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公积金电视电话会精神

30.04.2015  21:00

全省各地陆续出台便民新政

 

        央广网南昌4月30日消息(蔡馥蔚王纪洪)江西省住建厅迅速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公积金电视电话会精神,紧密结合本省实际,以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抓手,陆续出台多项相关政策,积极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加快释放住房公积金存量资金,取得较好效果。

  3月20日,江西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平在收看全国住房公积金电视电话会后,立即在江西分会场就该省迅速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贯彻措施。当天下午,该厅又随即召开全省住房公积金业务推进会,要求全省各住房公积金中心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公积金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快释放住房公积金存量资金,提高江西住房公积金个贷率。4月20日,齐红副巡视员率公积金监管处负责人到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研,就提高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调研课题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参会的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委托银行,公积金贷款职工以及绿地、万达、万科等开发企业代表对提高住房公积金个贷率的意见建议。

  近期来,江西全省各地以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公积金电视电话会精神为契机,纷纷出台相关政策。

  萍乡市出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做出了贷款首付比例由原最低30%降低到20%;贷款期限由原25年提高到30年;贷款条件由原连续缴存足额缴存12个月修改为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等规定。

  九江市从4月份起,加大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力度,当月就有明显的资金释放效果,力争在6月完成个贷率达到70%以上的目标任务,将提高个贷率工作列入年度考核指标,每月实时通报,并根据公积金贷款发放情况,对个贷率较低的办事处进行督导。

  赣州市从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门槛、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入手,贷款额度中心城区由4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县(市、区)由30万提高到了50万元,缩短了公积金缴存时限条件,由一年降到6个月,首次申请贷款的首付款比例降为20%,对使用过一次贷款但已结清,再次购房申请贷款的,首付款也由50%降为30%。一季度发放贷款10亿元,同比增长103.85%,放贷笔数2731户,同比增长61.5%,与近400个楼盘建立合作关系,基本上覆盖了全市楼盘。

  宜春市制定提高个贷率的7条具体措施,包括放宽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取消缴存职工贷款户口所在地限制,推行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允许先取后贷、放宽非贷款职工新购房支取、放宽已贷款职工支取、允许租房支取等内容。同时出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绩效考核办法》,重点对2015年度全市个贷率指标奖罚绩效考核。

  新余市于3月31日下发《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的通知》,各项住房公积金使用新政迅速落地,进一步放宽了房租、直系亲属公积金提取条件,改进公积金使用方式,购房可取可贷,减少提取留存金额,灵活职工公积金偿还贷款,推出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等。4月1日,通过前期系统升级调试、与委托银行衔接新业务流程等紧张工作,各项新业务正式稳妥运行,受到办事群众的好评。

  鹰潭市进一步提高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方缴存职工由45万元提高为60万元,单方缴存职工由35万元提高为40万元。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缴存职工对个人住房贷款的需求,努力做到应贷尽贷,开通异地职工在鹰购房贷款政策。外地公积金缴存职工返乡在鹰潭地区购买住房的只要提供外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即可在鹰潭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职工申请贷款申请额度做到了最大化的满足职工的需求,在审批速度上也明显提高。如,江西洪都监狱377户职工从去年底申请公积金贷款,到今年一季度就全部发放完毕,一季度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4.99亿元,同比增长228%。

  据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处长曹达红告诉记者,江西正在广泛深入贯彻全国住房公积金电视电话会精神,落实好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加快释放住房公积金存量,促进记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今年全省一季度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45.55亿元,同比增长65.52 %,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746.48 亿元,个贷率为64.68%,比去年8月底提高5.4个百分点,自去年8月采取大力释放住房公积金积极措施显现效果。